张根群是开封104个“英格尔”型出租车主之一。不少车主认为,没有张根群,可能这场“英格尔”官司就打不起来,因为就是有人想找“英格尔”的“茬”,也没人组织。“英格尔”厂家看准了这一点,认定开封这帮子“车夫”是一盘散沙。可是自从张根群一出头,局面一下子改了。张根群成了他们的“灵魂”。
有着20年驾龄的张根群做梦也没有料到,他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借了6万多元买了一辆“英格尔”轿车后,就跟一场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接上了茬。
张根群和记者说,他是去年5月15日从开封机电设备公司购买的“英格尔”轿车。当时正赶上一批“面的”淘汰,需要更新换代,在他买车前后开封大街上一下子冒出100多辆“英格尔”。张说,大伙之所以看中“英格尔”是因为它的外观不错,而且是由南京跃进集团与意大利菲亚特合资组建的南亚汽车公司生产的,国有大企业的产品,质量肯定有保证,汽车性能肯定错不了,再加上报纸广告上介绍“英格尔”轿车属“国际领先水平”,所以难以抵御其“出众的性能价格比”,就咬咬牙买了一辆。可是买回去就发现空调不制冷,把车开到维修站检查,结果是部件坏了,开封没有配件,只好开车去70公里以外的郑州修理。当天张根群开车到郑州维修站,又是换罐,又是调试,一直弄到夜里11点多。滴水未进一个人返回开封,走在寂静的高速公路上,他胡思乱想心里很不是滋味,刚买的新车就出问题,这是个不祥的兆头,他预感到这车可能买砸了。
后来发生的一连串的事证明张根群的确看走了眼。“英格尔”跑到4000公里时,电子扇风机出问题,噪音大得就跟开坦克似的,整个车都跟着震动,把乘客都吓得一愣一愣的,确实不能再跑了,没办法就又去郑州维修站,换一个电扇风机总成。以后去维修站修车就像走马灯一样,成了家常便饭。
令张根群不能容忍的是,“英格尔”车还存在设计上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方向机经常损坏,前后轮吃胎严重,加油管与手刹线直接摩擦可能会引起加油管破裂漏油。
与张根群有着相同命运的还有不少车主。今年45岁的杨洪福也是其一。杨向周围亲属和朋友借了7万元买车,与儿子两个人一早一晚轮换开车,每月平均要还账2000元。杨对记者说,买车头两个月还能挣点钱还账,可是自从车出了问题后,整天就是往维修站跑,哪里还有营运时间,还不了账,弄得亲戚邻居都不高兴,早上出来一天不敢回家,害怕80多岁老母生气。在汽车行驶2000公里时,杨洪福发现变速箱有异常响声,而且经常脱档。去维修站几次,查不出毛病。最后把变速箱打开,还是没找出毛病,装上以后还是脱档。维修站也没办法,只好说“凑合着先跑吧”。老杨说,速度一高,他只好右手扶着档杆,害怕脱档,左手把握方向盘。跑到30000多公里时,老杨发现前轮严重吃胎,换了两条轮胎。后来轴承、方向机都出了毛病。现在方向机已经换了4个,轴承换了5个。
尹更生的车油箱硬是开裂漏油,不到1万公里换了3个油箱。他不得不随车带一个大桶,发现漏油赶快停车抽掉一部分油,以减轻油压。何相立的车在3万公里时出现烧机油,刚换过的机油7天就烧完了,后来演变成两三天一桶机油。实在没法,只好大修。何愤怒地说,过去开面的15万公里才大修,“英格尔”怎么3万多公里就大修?修了4天也没有线公里又开始烧机油。
大家刚开始还认为是个别现象,因为都在一个特约维修站修车,次数多了,大家互相交流起来,才发现不少毛病都是通病,总结下来,有20多项。其中轴承损坏导致前轮吃胎、方向机经常损坏、加油管与手刹线直接摩擦导致漏油属于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大家反映,轴承是最耐用的,一般车报废了轴承也不会坏,只此一点就说明“英格尔”车在生产制造中存在问题。
到10月份,“英格尔”的问题几乎全面暴露,隶属于开封十几个出租汽车公司的104台“英格尔”车主向厂方反映问题,并与厂家代表商谈处理意见。厂家代表在开封待了两天,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第三天,厂家代表不辞而别。
相同的遭遇、相同的命运很快就把开封的“英格尔”车主连接起来。2000年11月初,出租车司机驾驶着22台车组成的“英格尔”车队浩浩荡荡向南京进发,他们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车开到厂家让厂家的技术专家亲自看看这些车的毛病,然后讨一个说法。由于担心路途中出现差错,还对22台车编号,并且约定每辆车都要按顺序行车,不得超车、插队。可是实际到达南京的远不止22台车,先后到达了四批共49台车,108人。另外27辆车是听说消息后从开封火急火燎赶到的。
开封出租车司机并没能把“英格尔”车开进南亚公司的大门,因为南京方面得到消息,并没让这49辆“英格尔”车通过长江大桥,交警把车拦截在江北。张根群回忆说,一路开了两天才到达南京,正要过一个收费站,发现6车道站满了警察,车被拦住,开封所有人的驾驶证、行车证都被警察收走,然后交警指挥所有的车都开到浦口区一个特约维修站里。南亚销售公司负责人陈健见到他们第一句话就是:“你们这是闹事!”开封的人推选张根群、杨洪福、冯臣等5个代表与厂家进行谈判。双方谈了4天,前3天与陈健谈了4次。最后一次谈判,跃进集团的总经理助理向荣昌也参加了,地点选在南亚宾馆二楼的小会议室里。开封代表向厂方提出质疑:“你们生产的是新车还是旧车?今天买明天坏,怎么解释是新车?三天五天换一次配件,十天八天进一次维修站,大毛病小毛病都有,这难道是新车吗?”并当场指出“英格尔”车存在的问题有20项之多,但厂方均表示已作了改进。开封方面提出,按照《产品质量法》,修复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应包退包换,因此对这一批“英格尔”病车厂家有责任作出退车或换车处理,并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向荣昌代表厂方明确表态,“英格尔”车质量上的问题一天不解决,厂方就负责一天,直到汽车能完好使用为止。至于退车,只要拿出质检报告说明“英格尔”车质量不合格,别说是100辆,就是300辆也退。厂方承诺把改进好的高品质的产品尽快给开封的用户换上。第二天,厂家对开封的49辆车进行了突击检修。由于南京方面通知开封有关部门尽快把“影响稳定”的车主劝说回去,等到开封有关方面的人赶来时,随时待命的警车一待车子检修完就分批“护送”出租车驶出江苏境内,并告之开封出租车不准再回南京,否则就要扣车。
2000年11月中旬,由于“南京事件”的压力,厂家派出技术骨干及维修小分队来到开封突击检修,通知所有的“英格尔”车用户日夜不停排队维修。这一次所有检查的车辆部位和使用的配件,厂家都没有对车主讲,也没有给车主留下任何文字记载。
此后不久,南亚公司单方面作出了“关于开封‘英格尔’车用户反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内容有:“对反映较普遍的确因前轮定位变异引起的吃胎、轴承非正常磨损、方向发摆的问题,更换部件修复后,该部位三包期可以在修复之日起顺延一个周期;对以前因频繁修理延误营运的时间,以保修册记录为准,扣除正常保养时间和项目及每月一天/次的维修,每发生一次按一天计算补偿100元;为保护开封出租车的利益和厂家的信誉,厂方在正常的三包之外,给予开封出租车6次免费的保养或价值1800元的维修费用。”这一处理意见由于事先没有与出租车主协商沟通,征得出租车公司和车主的同意,遭到了车主的强烈,车主拒绝在意见书上签字,最终双方不欢而散。车主反映,“英格尔”车出现这么多问题,根本就不是维修能解决得了的,这些毛病根本就修不好。
12月1日,厂家又提出一个协议,让各家出租车公司领导领走协议书,并做工作让车主在协议上签字。这个协议基本上保留了上面“处理意见”的内容,所不同的是强调该协议“仅为对开封出租车有效的一次性处理协议”,如果签了协议,出租车主“不再提出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退车、换车、延长三包期和其它赔偿要求。”过了一段时间,据说只有十几个车主签了这个协议,绝大多数人拒绝在协议上签字。车主认定厂家“边生产边改进”的做法本身就说明“英格尔”根本就不是成熟车型,属于设计上或者技术上的先天不足。张根群形象地说:“‘英格尔’”是胎里带来的病,到死也可能治不好。”
记者电话采访“英格尔”车厂家河南地区销售负责人张金玉。张对记者解释说,开封出租车司机是去年买的车,由于营运过剩导致收入低。加上“英格尔”出租车降价1万多元,营运贬值2万多,相应的去年一台车的投入成本比今年增加3万多,开封出租车司机心理不平衡,要求降价补偿。但是已经卖出去的车不可能再补偿,对这一不合理要求不好答复。作为国有企业,只能保证对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做修复,使汽车保持在完好状态。对于其它不切实际的要求,或者夸大之辞,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由权威质检部门作出结论,该补偿的一定补偿。
对此,开封车主否认双方冲突是由“英格尔”降价引起的。他们说,“英格尔”降价是在今年3月初,而他们今年1月18日已经向法院起诉,两者根本就扯不到一块儿。他们是多次与厂家协商无果,河南省消协也不受理投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诉讼到法院的。目前已经有80余台车主将“英格尔”厂家告上了法庭。
非常巧合的是,郑州博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崔世录也是“英格尔”的车主之一。谈起“英格尔”,崔世录十分懊丧。他对记者说,出于工作需要,他打算买车,当时他实际看中的是“一汽佳宝”。去年3月5日,他拿着钱来买车时,正赶上“英格尔”车在搞促销活动,促销人员非常起劲地向他推荐,说“英格尔”采用的是“世界先进的技术”,而且发动机是德国造,把“英格尔”车夸成了一朵花,加上“英格尔”车的外观还说得过去。崔世录抱着一种侥幸心理,终究是买了“英格尔”车。崔一直检讨自己,他说对汽车他是外行,并称自己“极为幼稚”。
崔世录说,他买回“英格尔”车第三天就出问题了。当时刚跑了几十公里,发动机高温开锅,他急忙把车开到维修站,一查是温控开关坏了。他还发现“英格尔”车冷车发动时怠速高达3000转,并且持续半个小时之久,虽经多次反复修整仍然在2000转左右。车子行驶了几百公里后,发现凡是油管的接口处都渗油,发动机缸盖也渗油。后来渗油严重,只好把气门室盖打开,换上圈垫,糊上密封胶,才稍微好些。接着电子点火器又坏了,换个新的,可是跑了200公里电子点火器又不能用,再换,就这样在1万公里内换了3个电子点火器。越往后毛病就越多,里程表发摆不能用,更换仪表总成,在11000公里内仪表盘总成换了3个;前轮吃胎,前轮胎更换了2个;电子扇风机损坏,方向机发摆,油耗过大,变速箱莫名其妙脱档,发动机有异常响声……旧的毛病没有治住,新的毛病又冒出来了,防不胜防。崔世录不解:“新车怎么会有这么多毛病?每次都是所有毛病治一遍,不但治不好,还添新毛病。”去年8月,实在忍不下去的崔世录找到厂家代表张建亮、施春进行交涉,要求退车。厂方代表说,先给崔的车全部免费修整一遍,然后一定给崔一个满意的答复。后来双方至少谈判了6次,特约维修站的技师也在场。崔世录说,厂方多次反复修理许多毛病不能根除,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零部件的毛病,而是设计和质量缺陷,所以坚决要求退车。厂家代表也承认“英格尔”车存在缺陷,如果不提退车,厂家答应可以给予崔6次免费保养,并且赔偿价值1000元的配件。退车已经超出他们的权限范围,必须向公司总部汇报。崔世录多次追问,厂方一直都没有明确答复,只是敷衍说还没有定下来。崔认为厂家采取的是拖延战术,毫无诚意,等下去已无意义,于是今年2月20日,他一纸诉状将“英格尔”厂家告上了法庭。直到今年4月10日,厂家的答复才姗姗来迟,说崔的车已过了三包期,厂里不再负责。崔对此发表看法说,厂家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拖过所谓的三包期再说。
崔世录认为,“英格尔”厂家的行为已构成欺诈。一是不一样的地区使用不相同的服务标准,在开封三包期是8万公里,可是对郑州个人购买的车却规定在5万公里内保修;二是“英格尔”广告宣传说百公里耗油量5升,可实际上不低于9升。有一辆“英格尔”轿车在维修站做实验,百公里耗油高达14.4升;三是“英格尔”轿车的广告宣传是虚假广告。很多人正是在不了解“英格尔”的情况下,被其广告中“采用世界先进的德国发动机技术,性能极为优越”、“性能已达国际领先水平”等夸大宣传所吸引,所以才导致这么多人上当。崔世录认为,“英格尔”轿车的技术很不成熟,现在这一型号已不再生产。厂家盲目投放市场,就是在加入WTO之前浑水摸鱼。厂家对售后服务采取消极态度,一直采用“磨”和“拖”的战术。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后,开始答应解决,可是等到无能为力、解决不了时,就一直拖下去,磨得你没脾气为止。这是对消费的人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从法律角度讲是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崔世录说,他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英格尔”厂家退车退款,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对“英格尔”厂家的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消法》进行1+1索赔。